《唐山大地震》:政府为冯导做的嫁衣裳
做为一名唐山人,在唐山市体育中心的主体育场看了《唐山大地震》的首映,我要承认我是眼泪纵横地看完这部电影,尤其是李元妮给女儿方登跪下说“我得跟你道个歉”那场戏,我须用手捂住嘴巴好让自己不至于哭出声来。我是泪点比较低的观众,很多电影都会感动我,所以,这个电影超级催泪的效果并不能代替我对它的评价。有对观众哭点的精准计算,有那个年代根本不存在的“剑南春”等的植入广告,再谈这部电影的所谓“诚意”就有些胡扯——我又不是拿了唐山政府或冯导的红包的娱乐记者。
20年前,有一部台湾电影《妈妈再爱我一次》,是一部小制作电影,在台湾没什么人注意它,但在大陆上映却掀起一次观影风暴,有很多观众进影院看了一遍又一遍,为的就是哭个痛快。现在很多人可能忘了这部电影,但它的主题歌“世上只有妈妈好”成了许多母亲自我褒场式的育儿曲目。《唐山大地震》无论是投资规模还是影片质量,都远高于《妈妈再爱我一次》,催泪效果更强力,当然,商业上大赚其钱也是注定的事。我们还是有相当的观众是愿意花钱买感动受教育的。
据媒体报道,《唐山大地震》最初投资1.2亿元(后追加了1000万元的宣传发行费),唐山市政府出的6000万元中15%作为投资,其余5100万元为“赞助”,但享有影片50%的利润,这一新颖的赞助方式也促生了“有偿赞助”这一新词语的诞生。唐山方面坚持要成为大股东,认为这样才能保证他们最为看重的“主流价值观”。通过协商,最终唐山市、华谊公司、中影集团的投资比例分别为50%、45%和5%。
唐山市政府2008年立项要拍一部以唐山大地震为题材的反映唐山市“凤凰涅槃”电影,通过电影局才找到了冯小刚。最初,唐山方面认为冯小刚靠贺岁片起家,善于以小人物的调侃与幽默反映现实生活,但缺乏历史积淀。后来,汶川地震,冯小刚怕被人议为“跟风”也一度想放弃接拍这部电影,直到看到了加拿大女作家张翎创作的中篇小说《余震》,冯导才决心以《余震》为蓝本接拍《唐山大地震》。事实上,在理念诉求等很多方面,冯小刚与唐山市政府都在电影拍摄和制作过程中有诸多分歧和妥协。
所以,通过观看影片和了解这些幕后背景,我们能看到电影《唐山大地震》的诸多尴尬和错位。最明显的是,做为一部煽情催泪的情感论理电影,无论是作家张翎还是导演冯小刚,都着力于灾难对人的心灵和情感的破坏和影响。这部电影并没有使一部城市“唐山”在观众面前生动和清晰,如果把电影名改成《邯郸火山爆发》也不妨碍冯导的抒情,也就是说,这部赚钱又赚眼泪的电影,“唐山”和“地震”都只是一个背景,不具备可识别度。
于是,一方面唐山市做为政府部门,它投放巨资拍电影并要求利润分红,这个“经商”做法本身是否符合我国的行政法规,我存有相当的疑问,这显然是“政府经营城市”的理念下,一种有中国特色的特殊行为,一次形象工程;另一方面,在大腕冯小刚面前,所谓“客大欺店”,《唐山大地震》明显没有按唐山市形象工程的路数进行演绎,大股东唐山市政府并没有实现它投资的初衷,从拔份儿的角度来看,冯导的收获要大于“唐山市”——多年之后,人们只会记得这是一部“冯氏哭片”,记得徐帆像是样板戏人物一样道德完美的撕心裂肺的演出——一部赚钱成功的大制作商业电影。
而唐山市呢?花6000万只获得了几个匆匆而过的唐山市新街景和南湖公园的镜头,在观众心中,这座城市依然是一个模糊的概念。(6000万能拍多少部漂亮的纪录片啊?)哦,当然了,还有利润分账,但是,你们是为了赚钱吗?又为什么要赚钱呢?或者,还是说拿了唐山人的纳税钱,为冯小刚做了一件华美的嫁衣裳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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